㈠ 試寫出比較相對指標、比例相對指標、結構相對指標和強度相對指標的表達式
1、比較相對數指標=[某條件下某類指標數值/另一條件下的同類指標數值]×100%
2、「比例相對指標=總體中某部分的數值/總體中基準部分數值」
3、 「結構相對指標=總體部分數值/總體全部數值」
4、強度相對指標=某一總量指標數值/另一有聯系而性質不同的總量指標數值
㈡ 比較相對指標的作用
比較相對指標又稱「比較相對數」或「同類相對數」,就是將不同地區、單位或企業之間的同類指標數值作靜態對比而得出的綜合指標,表明同類事物在不同空間條件下的差異程度或相對狀態。一般用百分數或倍數表示。不同企業、不同部門、不同地區的經濟總量是不同的,綜合比較相對指標指數的對比,不能不考慮經濟總量結構權數的作用,通過這種權數的加權平均,不同部門、不同地區的綜合比較相對指標指數才有充分的代表意義。
例如對不同工業部門經濟效益比較相對指標綜合指數進行增加值結構權數加權平均,就可以通過地區實現對比了。這種經濟效益比較相對指標綜合指數的計算以工業部門為基礎,各級綜合統計機關只需匯總下屬各工業部門的經濟效益比較相對指標綜合平均指數,用增加值結構權數加權平均就可得到,因而匯總方法十分簡便。
結構相對指標和比較相對指標的不同
結構相對指標是以總體總量為比較標准,計算各組總量占總體總量的比重,來反映總體內部組成情況的綜合指標。比例相對指標是總體不同部分數量對比的相對數,用以分析總體范圍內各個局部之間比例關系和協調平衡狀況。比較相對指標是不同單位的同類指標對比而確定的相對數,藉以說明同類現象在同一時期內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程度。
比例相對指標和比較相對指標的不同
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的區別:
1)指標的含義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說明的是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密度或普遍程度;而平均指標說明的是現象發展的一般水平。
2)計算方法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雖然都是兩個有聯系的總量指標之比,但是,強度相對指標分子與分母的聯系,只表現為一種經濟關系,而平均指標是在一個同質總體內標志總量和單位總量的比例關系。分子與分母的聯系是一種內在的聯系,即分子是分母(總體單位)所具有的標志,對比結果是對總體各單位某一標志值的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