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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飛數字貨幣評論

發布時間:2024-04-12 03:20:11

1. 5萬人嘗鮮!數字人民幣紅包比微信、支付寶好用嗎

這些天,數字人民幣紅包刷屏了。深圳5萬人抽中了200元數字人民幣紅包,成為第一批嘗鮮數字人民幣的幸運兒。數字人民幣長什麼樣?怎麼花?比微信和支付寶好用嗎?一起來看看。

5萬人嘗鮮數字人民幣紅包

「感謝深圳!中簽率2.6%,我是5萬幸運兒之一。」在深圳的周女士收到數字人民幣紅包後非常興奮,第一時間曬出了200元數字人民幣紅包的截圖。

近日,深圳開展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面向在深個人發放1000萬元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

最終,191萬多人報名搖號,抽出了5萬人,中簽率僅為2.6%,人們對數字人民幣的熱情可見一斑。

領取數字人民幣紅包的過程非常簡單。按照中簽簡訊發來的鏈接,周女士下載數字人民幣App,然後輸入手機號注冊登錄,開立了個人數字錢包,就領到200元數字人民幣紅包了。

需要注意的是, 不同銀行的數字人民幣的底色不一樣,比如建行是藍色,農行是綠色,工行和中行是紅色

上滑付款,下滑收款

在消費環節,數字人民幣紅包如何使用?

數字人民幣App顯示,上滑付款,下滑收款,右上角則為掃碼付。用戶可掃描商戶收款碼或者商戶掃描用戶付款碼進行消費

「和支付寶、微信支付一樣方便快捷!」在收到數字人民幣紅包後,深圳大學生小芙到羅湖華潤萬家打卡消費,買了一些零食、文具和日用品。

「我用的是上滑付款,收銀員掃我的付款碼,我輸入密碼後有個人民幣圖案兩百塊飛出的動作,感覺很好玩,整個過程也很流暢,體驗很好。」小芙說。

據悉, 參與本次試點的商戶包括商場超市、生活服務、日用零售、餐飲消費等類型,中石化、華潤萬家、沃爾瑪等商戶均可使用 中簽者可於10月12日18時至10月18日24時在羅湖區轄內已完成數字人民幣系統改造的3389家商戶無門檻消費。 200元紅包可分次使用,超過有效期未使用的紅包將由數字人民幣系統收回

數字人民幣紅包使用方法

數字人民幣與以往電子支付有何區別?

從消費者的直觀感受來說, 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和使用微信、支付寶支付體驗上差異並不大 但本質上有所不同。 微信、支付寶只是支付工具 通過這兩種渠道使用的仍然是個人銀行卡里的余額;而 數字貨幣則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 具有幣值穩定、安全性特徵,等同於現金。且數字人民幣具有法償性, 可以支付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

不僅如此, 數字人民幣支持雙離線支付 即使在交易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數字人民也可以像紙幣一樣支付。比如, 當兩個人的手機都有個人數字錢包時,即使在沒有信號、沒有網路時,兩個手機碰一碰便可完成轉賬、支付等一系列操作。

相較傳統紙幣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數字人民幣一方面在保持現鈔屬性的同時,可滿足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另一方面人民銀行則可據此掌握全量信息,並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分析交易數據和資金流向,防範打擊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一家試點商戶的負責人提到, 商家沒有費用負擔 用支付寶、微信支付收款都要手續費,但數字貨幣是國家法定貨幣,用這個渠道收單沒有費用產生,對商家來說可以節省這部分開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近日發布文章《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指出, 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 社會 效益和 社會 福利最大化 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人民銀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數字人民幣何時正式推出?

數字人民幣的腳步似乎越來越近了。

日前發布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 社會 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 科技 創新平台,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

據悉,深圳本次試點是深圳市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為刺激消費、拉動內需開展的創新實踐,也是數字人民幣研發過程中的一次常規性測試。

在此之前,建行8月份也曾公開進行數字人民幣錢包測試。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8月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孫國峰稱,目前數字人民幣還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階段。 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沒有時間表

2. 人民幣數字化即將到來,數字人民幣為人們帶來便利

數字人民幣子錢包再度擴容,國內首批互聯網銀行之一的網商銀行(支付寶)成為第七家參與公測試點的商業銀行。5月8日,數字人民幣App更新,錢包運營機構中的「網商銀行(支付寶)」已呈現可用狀態。

同時,工、農、中、建、交、郵儲六大國有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下均增加了餓了么、盒馬鮮生、天貓超市三個子錢包,表明數字人民幣正式打通支付寶渠道。

數字人民幣已經在多個城市進行了試點。到2020年10月,數字人民幣增加了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地區。加上此前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等試點地區,數字人民幣試點已經形成「10+1」的格局。

在數字人民幣剛推出之初,曾有觀點認為,數字人民幣錢包將要替代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錢包。但隨著試點的穩步推進,人們發現多種支付方式可以並存,數字人民幣並未改變現有支付服務市場的競爭格局。試點用戶或可通過支付寶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線下、線上消費。

專家介紹,數字人民幣只是將用戶電子錢包的貨幣形式從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轉換為央行數字貨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錢包依然會作為錢包載體繼續發揮其原有作用。

從目前的試點情況總結,數字人民幣和支付寶、微信主要有兩大區別:1.不需要網路便可交易。比於微信和支付寶,數字貨幣的主要看點在於支持雙離線交易,也就是說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通過錢包間「碰一碰」的方式完成交易,整個過程更為便利。2.不需要「服務費」。微信、支付寶的取現,都需要手續費。而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此前發布文章《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指出,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 社會 效益和 社會 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人民銀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

3. 我國加快推進數字人民幣,什麼是數字人民幣

當前,數字人民幣的試點工作正在穩步推進,自2020年在深圳羅湖、蘇州等地進行區域性的試點後,數字人民幣的使用范圍逐步擴大,場景也更多,參與銀行及商家逐步增加,也為未來更大規模地推廣和普及數字人民幣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反之,如果數字人民幣能夠搶抓這一歷史機遇,與全球價值鏈相結合,則會在新賽道上推動人民幣網際化進程和「網路效應」,這將在數字貨幣時代提前構建金融「護城Ⅱ」,減弱美元流動性的大起大落對中國貨幣政策的外溢沖擊。

數字人民幣的普及,能夠加速我國資產數字化進程,進而促進數字經濟進一步發展,從目前的幾處試點來看,數字人民幣在支付方面的功能已經比較完備,線上線下常見場景均已支持,在無網環境也可以實現支付。

數字人民幣發行後,一些農村地區、偏遠山區的群眾即使沒有銀行賬戶,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支付等金融服務,這有助於增強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對於沒有國內銀行賬戶的來華外國遊客來說,他們可以通過開立數字錢包進行小額支付。

我們也期待,數字人民幣真正走進大家的生活。

4. 數字人民幣真容初露:商戶系統改造「無感」螞蟻騰訊即將入局

千呼萬喚的數字人民幣以「紅包」形式掀開面紗一角。

根據深圳市政府最新消息,共有191.38萬名在深個人預約「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其中5萬人通過抽簽搖號形式獲得,該紅包採用研發中的「數字人民幣」呈現,中簽率為2.61%。

雖然中簽率尚低,相比此前數字人民幣多次封閉式測試,此次測試范圍擴展到5萬用戶、3000餘家商戶,已有質的飛躍,顯示數字人民幣試點的壓力測試環境和場景選擇有了進一步突破。

針對數字人民幣與市場上既有支付方式的關系,有接近監管人士此前在非公開場合透露:當前數字人民幣的推出不是為了升值、炒作,只是為了支付,履行貨幣最基本的功能,是支付手段的一種補充,也不會對市場格局產生巨大影響。

商戶側:系統改造「沒感覺」 打折吸引用戶使用

據閆先生介紹,目前錢包中的功能包括收款、付款、轉賬、黨費繳納、銀行充值。「其中,銀行充值可以綁定四大行中任意兩家銀行的銀行卡賬戶,還可以開通免密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綁定不同銀行卡獲得的數字人民幣紅包顏色並不相同,其中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為紅色、農業銀行為綠色、建設銀行為藍色。

事實上,在此次大規模推出數字人民幣紅包前,已有一些用戶提前嘗鮮。深圳一家試點餐飲商戶「面點王」財務負責人楊先生透露:今年9月初,即有一些抗疫醫務工作者在其店面使用過數字人民幣紅包,結算和操作都較為順暢,此次受理更大規模客戶並無壓力。此外,商家收到的數字人民幣也可以一鍵轉到此前收款賬戶。

根據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10月初2020年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Sibos虛擬會議上披露的細節,央行已經通過試點交易處理了313萬筆、價值11億元人民幣的數字貨幣交易;參與試點測試的數字人民幣的應用案例達到6700多種,已經開放了113300個人數字錢包和大約8800個企業數字錢包,政府還利用數字人民幣「紅包」獎勵了約5000名參與抗擊新冠病毒疫情的醫務人員,一些紅包已經可以在羅湖的部分商戶中使用。

四大行外,螞蟻騰訊亦將入局

今年4月,《中國經營報》曾獨家報道,數字人民幣的試點主體除了此前媒體披露的四大行和三大運營商之外,螞蟻集團和騰訊亦有角色扮演,但具體入局形式和場景范圍尚未明確。(詳見《央行數字貨幣沖刺:9大力量參與,四地賽馬加速》)

事實上,DC/EP試點真正走向C端場景產生頻發交易,必須藉助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的場景覆蓋與運營能力。按照范一飛此前在《中國金融》上撰文:為確保數字人民幣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要審慎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牽頭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

按照上述論述,指定運營機構職只能是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而其他商業銀行及機構,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不參與兌換環節,而是需要以與指定機構合作形式參與運營。

事實上,數字人民幣的「朋友圈」今年以來擴圍迅速。包括京東數科、滴滴、美團、B站等機構均與央行數研所達成合作,使得數字貨幣在場景端得到豐富。對此,此前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測試就是為了以後用戶使用。

此前央行數研所所長穆長春在網路課程中也曾提到:「目前支付寶、微信也使用人民幣支付,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只是換成了數字人民幣,雖然支付工具變了,但渠道和場景都沒有變化。」

深圳模式或遍地開花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深圳推出的數字人民幣紅包,為指定消費場景,且無法提現,性質類似於「消費券」,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現金」。

根據深圳羅湖紅包活動相關規則,中簽者若在有效期限內未使用紅包,紅包將被收回。

今年以來,央行數字人民幣試點消息多次傳出,從農行App測試,到蘇州相城區傳出部分單位員工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以數字貨幣形式發放,以及雄安新區針對數字人民幣的推介會,但上述測試場景存在較強封閉性,公眾難以直接參與。

國盛證券區塊鏈研究院宋嘉吉團隊相關人士認為:深圳公測目的為促進當地消費、拉內需,預約者個人信息由當地政府與人行共享,當地政府活動主辦方負責客戶服務,形式簡約,此模式或將「遍地開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行推出了獨立的超級錢包「數字人民幣App」,四大行以綁定賬戶形式接入,銀行App並未直接上陣。

該團隊人士亦表示,目前試點推進中的數字人民幣仍有一系列問題有待繼續觀察和陸續落實:比如不同銀行間的數字人民幣如何清算?銀聯、網聯可否參與?用戶側如何驅動使用,商戶側如何激勵推廣?未來市場化運作中如何引入服務商參與?

此外,出於防止形成新的「數據孤島」的考慮,陳文建議:是否可由中央銀行成立或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對各家銀行的CBDC交易數據進行統一的匯集,在滿足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等監管需要的基礎上,未來可以考慮以適當方式考慮向市場開放數據,一方面向市場機構開放基於個人身份信息脫敏的大數據使用權,另一方面在經由個體授權的基礎上向市場機構適度開放個人隱私數據,從而充分挖掘CBDC交易形成的支付數據的經濟和 社會 價值。

5. 央行要如何整頓清理各類虛擬貨幣

3月28日,央行召開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指出,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扎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從嚴加強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人民幣質量管控,開展大額現金管理,依法合規構建現金清分企業監管體系,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著力構建「五位一體」的反假貨幣工作機制。

從全球數字貨幣監管實踐來看,中國採取了較為嚴格的監管方式,但不意味著中國可在全球金融創新浪潮中置身事外。未來,中國應積極參與數字貨幣的全球治理,提升中國在數字貨幣發展及監管規則制定等方面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6.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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