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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安比特幣礦機網監

發布時間:2024-05-06 11:39:21

Ⅰ 安裝比特幣礦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條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零八條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Ⅲ 比特幣礦機價格翻倍仍供不應求,什麼是比特幣礦機

對於現在一個經濟而言,現在的經濟是處在一個全球性萎縮的一個狀態。所以說在這個狀態之下,大多人數人都會選擇將自己的家庭放在比特幣如今相應的上漲,與此出現的還有比特幣這個礦機,它的價格也是遭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在面臨這樣的行業而言,很多人都會選擇去進行相應的購買,也是非常能夠理解的,因為對於這樣一個賺錢的利器來說,為什麼不去做呢?這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事情了。所以我們也就不難去理解,現在一個銷售是非常之高的一個狀態了。

Ⅳ 比特幣怎麼挖 挖比特幣的方法

比特幣是一本大賬本,賬本需要有人來記賬,記賬的獎勵就是比特幣。而這個記賬的權利是需要大家來搶的,挖礦就是搶奪記賬權。誰的算力大,誰就更有可能搶到這個記賬權。

1、准備好礦機和電源,還需要網線和電腦。

2、安裝找IP軟體(如已下載則跳過此步驟)

每台礦機都有自己的IP,需要配備軟體才能識別出來,可以在比特大陸的官網-技術支持-設備支持里上找到該軟體,軟體叫作IPReporter。

3、准備自己的礦池、礦工號(如已注冊則跳過此步驟)

如果沒有自己的礦池號和礦工號,那就不能保證挖到的比特幣都是到自己賬戶上了,所以准備這些是必須的。在螞蟻礦池官網注冊一個自己的礦池賬號,並創建一個礦工號。

4、礦機接網線

首先連接好網線,把網線插進礦機的網線介面,記得插緊一點哦。只有連接上網線礦機才能挖礦,寬頻沒有限制。

5、礦機接電源線

把礦機電源的各個介面接入礦機,電源有10根接線,分別接入算力板和控制板。把所有的電源線介面全都接好了,接好線之後記得檢查一下有沒有插得不夠深的地方。接完所有的線就可以讓電源通電了,這時候礦機的燈會開始亮,機器開始響。

6、設置IP

打開剛才下載好的IPReporter這個軟體,點擊「Start」,然後按住礦機的IPReporter這個按鈕,按一秒之後松開。此時軟體上會自動彈出這台礦機的IP地址,將IP地址復制到瀏覽器中。點擊回車鍵,在彈出的身份驗證中,用戶名和密碼都輸入「root」,點擊確定。

7、復制礦池地址

這個時候我們就進入管理礦機的後台,在miner configuration(礦機配置)這里,把螞蟻礦池的挖礦服務地址復制過來,只復制//後面的內容即可。總共有三個地址,全部都要復制到礦機後台。這一步就是保證挖到幣都能到你自己的賬戶里來。

Worker這一欄填上自己螞蟻礦池的剛剛創建的礦工名就行,三個都填一樣的,密碼自己設置即可。點擊右下角的Save&Apply;,等待設置完成即可。

8、監控算力

進入Miner Statu(礦機狀態),多刷新幾次,就可以出現螞蟻礦機目前的運行情況了,再打開自己的礦池,就可以看到礦機為你挖出了多少幣。

Ⅳ 比特幣和區塊鏈什麼原理礦機挖礦怎麼回事

比特幣是基於一種特定演算法所產生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相當於數字黃金,黃金作為大家所公認的一般等價物,天然具有貨幣屬性,自古就被當做是一種流通貨幣。比特幣誕生於2009年,是一位名為中本聰的人所創造的,作為最早的數字貨幣在創造之初可以說是一文不值,而直到2017年比特幣的交易價格最高超過3萬人民幣,之所以比特幣變成了一種有價的數字貨幣有以下原因:

首先,它就像黃金一樣,作為一種天然礦物,總量是有限的,比特幣同樣根據自身演算法無法超發,也就不會出現因為貨幣濫發,導致貨幣急速貶值的情況,比特幣的數量由於演算法原因被控制在不超過2100萬個,無法大量發行,讓其價值得到了保證。

Ⅵ 比特幣礦機日收益是多少 比特幣礦機收益怎麼計算

首先挖比特幣需要的成本基本可以分為三大塊:
1、 機器成本:購買礦機的成本。
2、 電力成本:機器挖礦所消耗的電力成本。
3、 輔助成本:人員維護、網路、線纜耗材、散熱等
簡單舉個例子,就拿市面上功耗較小的螞蟻s9的礦機來說算力是13.5t,功耗是1400w
礦機在二十四小時運行的情況下:1.4千瓦*24=33.6度
市面上功耗較大的機器神馬m3:算力是11.5t,功耗是2150w
二十四小時運行情況下單台耗電量:2.15千瓦*24=51.6度
大概就相當於比較節能的空調的用電量,但是比特幣礦機是需要二十四小時不間斷運行的,一年算下來就單台機器耗電量就是非常大的,家用電的階梯電價成本太高,在行情不好的時候甚至可能收益不夠電費支出的,所以目前挖礦都會選擇在礦場託管,可以拿到便宜電,降低挖礦成本價,三毛以下的價格是比較理想的價格,可以保持比特幣價格跌到低谷時期還有一定的收益。
就目前比特幣的挖礦難度來看:
btc每t收益:1TH/S*24H=0.00007087btc
按綜合12t的機器算力來算每天產量為:
0.00007087*12t=0.00085044btc
那麼單台挖到一個btc的時間需要:
1/0.00085044=1175天
十台礦機挖到一個btc的時間需要:
1/0.0085044=117天
一百台礦機挖到一個btc的時間需要:
1/0.085044=11.7天
也就是說按照目前的難度來算,大概單台礦機需要三年的時間可以產出一枚比特幣,十台礦機需要3.9個月可挖一個比特幣,一百台礦機只需要11.7天可挖出一個比特幣,投入單台機器成本價8500左右,十台在85000左右,一百台投入850000,不到一百萬,一個月收入超過兩枚比特幣,按目前的幣價來算大概價格十二萬,如此看來,目前比特幣挖礦的收益雖然不及之前,但相較於其他投資項目還是很可觀的。
然而這些收益不包括扣除電費成本,和後期的機器維護,所以挖礦的前提也是要找好便宜電費的礦場。量大的話更需要找到一個安全靠譜、穩定的礦場,更主要的是需要便宜的電費來拉低成本價。

Ⅶ 朋友做比特幣礦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等五部委在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比特幣之家網有通知的全文報道。挖礦是消耗計算資源來處理交易,確保網路安全以及保持網路中每個人的信息同步的過程。它可以理解為是比特幣的數據中心,區別在於其完全的設計,礦工在進行操作,沒有人可以對網路具有控制權。這個過程因為同淘金類似而被稱為「挖礦」,因為它也是一種用於發行新比特幣的臨時機制。然而,與淘金不同的是,比特幣挖礦對那些確保安全支付網路運行的服務提供獎勵。在最後一個比特幣發行之後,挖礦仍然是必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Ⅷ 什麼叫「比特幣礦機」是怎麼賺錢的

1、比特幣礦機就是進行比特幣挖礦使用的硬體設備。

2、比特幣挖礦簡單來說就是利用你比特幣挖礦的硬體設備計算數學難題,確然網路交易,保證整個比特幣 網路系統 的安全。作為回報你可以獲得一定的比特幣獎勵。挖礦所的比特幣本身就是一種財產,可以通過比特幣交易平台兌換成人民幣。

Ⅸ 2021-03-01測評:比特幣礦機S19 Pro 110T

2020年2月末,比特大陸發布了S19 Pro礦機,其額定算力為110T±3%,牆上功耗為3250W±5%。截至五月底,19系列礦機已經陸續發貨到達各個礦場。在礦機穩定運行一段時間後,我方人員到達內蒙古中部某礦場,經歷四天,現場測量S19 Pro礦機的實際運行情況。

1.當地氣候與礦場進風溫度

根據歷史天氣數據,該地區2015-2019年6月到8月,每年的最高氣溫記錄是32℃、31℃、36℃、31℃、31℃。該礦場位於某產業園內,空氣流動為側進頂出方式,若夏季環境最高溫度按34℃計算,根據礦場熱源特性,廠房夏季進風最高溫度應不超過37℃,穿過水簾後的空氣溫度應不超過31℃,相對濕度在30-80%之間。

2.礦機介紹

S19 Pro礦機為機箱電源一體化設計,其裸機尺寸為370×195.5×290mm,可根據礦場貨架的層高空間選擇橫向放置或者豎向放置;質量為13.2kg。

礦機散熱為前後雙筒風扇設計,風扇外表面布置網罩,這保使礦場運維人員避免誤觸葉片導致受傷,保護了運維人員安全;風扇背面布有格柵,這有效阻止了外界顆粒進入高速轉動的風扇打到算力板上。

單個風扇電壓為12V,電流為1.65A,最大轉速為6150rpm,最大風量為197cfm。根據風扇串並聯特性變化,礦機單側的並聯風扇設計讓通風量顯著增加;礦機兩側的風扇串聯設計讓礦機對環境阻力的抵抗顯著增強,即礦機通風量不會隨著礦場環境的改變出現劇烈波動。

礦機內部算力板面使用了整塊的散熱片散熱,散熱片為流線形設計,雖然風阻未能有效減小很多,但此散熱片設計有效增大了晶元的熱擴散面積,使得晶元產生的熱量能均勻、快速傳遞至散熱片上,並被風及時帶走。

3.礦機運行實測數據

現場人員選擇貨架某位置下的礦機進行測試,通過監控後台得到以下數據。

S19 Pro礦機進風口溫度23.1℃,相對濕度70%,出風口溫度為38.8℃;相對濕度為32%,平均風量為370cfm;電源出風風溫度為28.0℃。S19pro礦機的整機功耗為3320W,礦機控制頁面顯示平均算力為111.8TH/s,以此得出S19礦機功耗比為29.69W/T。

S19 Pro在礦池端有效算力亦表現驚人,微比特礦池(ViaBTC)後台顯示有效算力平均約111Th/s,接入「火力機槍池」和並開啟「小時即兌」功能後,收益最高增幅較傳統PPS+模式可達23.99%,下圖為不同賬戶通過ViaBTC獲得的收益計算。

風量、風溫變化對礦機運行的影響

根據相關統計,45%的電子產品損壞是由於溫度過高。礦場發生的高溫問題主要是通風量不足引起礦機出風口溫度升高,為得到不同通風環境下的礦機運行狀態,現場人員通過改穿過礦機的空氣流量觀察礦機算力變化,得到的結果如下。

如圖所示,當礦機進風口溫度固定為31℃,將礦機風量從370cfm減小至190cfm過程中,礦機算力未出現明顯波動,仍然保持在111.4TH/s左右,繼續減小風量,礦機算力開始出現不穩定。進一步減小礦機通風量至170cfm,礦機發生高溫保護。因此對於此礦場,每台S19pro礦機的實際通風量不應小於190cfm。

對應的不同風量下,運行礦機的溫度環境也不同。作為最典型數據指標,礦機出風口空氣溫度和算力關系如下圖,有圖可知,礦機在實際運行中出風口風溫不應超過61℃。

出風口溫度波動程度對礦機運行的影響

除了礦機可承受的出風口空氣溫度極限外,環境溫度變化的波動程度對礦機運行也有一定影響。現場人員通過在不同時間內,將礦機進風口溫度從22℃升高至40℃,觀察礦機算力變化,最終得到數據如下。

由曲線可知,礦機進風溫度波動度在0-3.6℃/s變化,礦機算力變化較小,這說明在夏季環境內,礦機算力幾乎不受溫度環境變化的影響。

環境濕度變化對礦機運行影響

現場人員通過控制礦機進風濕度來觀察礦機算力變化,最終得到礦機算力隨礦機進風口濕度變化曲線。

由曲線可知,當礦機進風相對濕度在30%-90%范圍內,運行算力為111.7-111.8TH/s,為正常運行算力。這說明短時間內廠房相對濕度的變化對礦機運行影響很小。

其他

礦場不同位置的礦機,空氣流場環境差異較大,礦機獲得的風量差異較大,這直接影響了礦機出風口溫度。為保證礦機出風口溫度保持在合適范圍內,礦場在設計過程中應計算好每個機位的空氣流場,並通過設計水簾或其他設備降低礦機夏季進風溫度。運行過程中,礦機與水簾距離應大於2米,避免水滴濺入礦機;廠房應保持清潔,廠房環境中直徑不低於0.5μm顆粒數應≤3250萬粒/m3。

對於此次礦機測評實驗的礦場,其通風布局合理,進風溫度較低,經計算礦機夏季的熱出風不超過47℃,運行礦機散熱環境良好,且相對濕度和粉塵顆粒濃度保持在合適范圍內。

4.總結

S19pro整機一體化設計,結構更加緊湊合理。

礦機熱設計合理,風扇和散熱片的組合保證了礦機的良好散熱。

運行狀態下,礦機平均算力為111.8TH/s,功耗為3320W,實際風量為370cfm。

夏季天氣下,礦機出風口可承受風溫提高至61℃,相對濕度承受范圍為30-90%以上,這使得礦機對礦場的適應性大大提高。

Ⅹ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買礦機挖比特幣不違法,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危險告訴中明確把比特幣界說為一種特別的互聯網產品,民眾在自擔危險的前提下能夠自在的生意,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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